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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的心是热的,请尊重“啄木鸟”

前段时间,针对山东省委领导发声,呼吁、欢迎舆论监督,我还一时兴起,写过一篇《喜闻舆论监督发力》的评论予以点赞。7月23日,山东省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提出“省级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

此言一出,引起舆论的不小反应,点赞的,感叹的,观望的,都有。大家拭目以待,想看看山东舆论监督的靴子是怎么落下?如今,一个月过去了,“监督令”是不是动真格?8月19日,山东寿光遭遇特大洪灾。在这场洪灾中,山东媒体的舆论监督成色如何?

有好事者如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小朋友们,对山东媒体的表现做了一次专业盘点。他们整理了从8月19日至8月25日间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山东省发行量最大的报纸《齐鲁晚报》以及寿光所在的地方机关报《潍坊日报》发布的所有有关洪水灾情报道。整理了三家主要媒体的微博账号(《潍坊日报》的微博账号由《潍坊晚报》替代。)结果发现:在这一个星期内,三家报纸一共发布有关洪水灾情的报道113篇。三家媒体的微博账号发布洪水灾情98条,总计211篇(条)洪水相关的文章。而在这211篇文章里,仅一篇提到了灾害中的人为因素,也仅有一篇质疑政府责任的报道。这篇报道的内容是质疑为何大雨天还有洒水车洒水的。

不是说得好好的,说要舆论监督的么?不是说好山东本地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么?是因媒体自己不作为?不敢作为?还是媒体没有能力作为?

从之前一些地方的“经验”来看,媒体监督不是不作为,而是不敢作为。因为作为成本太大,风险甚高。有的被监督者,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的。有的地方甚至批评一个景区的厕所问题,都被人踢出朋友圈,被拉黑。原来舆论监督的朋友圈如此脆弱,“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个别责任官员翻脸比翻书还快。

媒体做舆论监督,不是拉仇恨,而是意在治病救人,防止公共草场“沙漠化”,以防社会被蒙着眼睛,不知深浅往前走,被带进沟里去。媒体的批评,只要出自公心,出于公共利益,遵守报道规则,就不应该受到阻碍和打压。

但实际上,媒体从事舆论监督往往是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经常不受待见。8月31日,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刊发了一篇“调查观察”文章,文章披露,一些媒体尤其是本地媒体记者丧失了应有的舆论监督能力,更有甚者,为维护与所在分工条口的关系,养成了主动“报喜不报忧”的从业习惯,只做“报喜鸟”。而一些宣传干部也据此认为,媒体记者就应宣扬所联系条口的政绩,稍带批评监督就被认为“不给面子”、“抹黑”。这使媒体记者与宣传干部的互动关系陷入一种恶性循环,那些想做监督报道的媒体记者会被认为是“异类”,也使得一些宣传干部的“舆论监督敏感症”愈加严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已习惯媒体做“报喜鸟”,若有媒体“乌鸦嘴”、挑刺、找毛病,就立马翻脸,把人家“拉黑”,甚至采取粗暴手段,个别极端到“跨省追捕”。这类剧情给舆论监督蒙上了阴影。

结果,不仅被监督对象不高兴,就连媒体的领导也觉得这是给自己或单位惹麻烦,甚至连搞舆论监督的媒体从业者也觉得没有幸福感和成就感。总之,对舆论监督,之前大家的观感似乎都不太好。大家各有各的委屈,说起来也各有各的道理。从长远看,从大局看,舆论监督处在这样的“低水位”对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是很不利的。

媒体做舆论监督,并不意味着:媒体操纵监督杀器,任性而为,乱砍滥伐,一剑封喉,致人于死地。舆论监督应是“刀子嘴豆腐心”,面子上横眉冷对,但心和血都是热的,出发点是善意、建设性的。那种只求快意恩仇的杀伤性舆论监督,也是要慎用的。媒体做舆论监督要做“啄木鸟”,不是要把树木放倒,而是要把树上的虫子啄出来,让树木健康、葱茏地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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