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事儿,我觉得这个事儿关系到所有的外籍华人,也觉得很有必要拿出来说一下,因为跟很多人都息息相关。
很多外籍华人在拿到了其他国家的户口之后都还认为自己的护照还能用对不对?我来个答案的,当年拿到其他国家户籍的时候那中国护照基本上就就地作废了,如果你要还拿中国的护照办事儿的话,有可能属于犯法了。
这个事儿好像前几年可以这么玩,就是一个外籍华人可以拥有两个,甚至以上的国籍。
包括我之前在北京的一个朋友就是这样,小的时候父母把他的国籍改成了加拿大,然后没有注销掉国内的护照。
很多时候他就是用两个身份,包括在跟我们聊天的时候也说自己可以说是加拿大人也可以说是中国人,而且在中国还有两个户口,乱的很。
发出这个警告的不是中国驻美国的大使馆,而是中国驻荷兰的大使馆,虽然说不是一个地区的大使馆,但是这个内容在我看来是通用的,就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主动丧失中国国籍”。
大家一定要注意了,别到时候做出来让自己尴尬的事儿了,记着根在中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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