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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绩考核换挡 地方官员激励成改革成功最大变量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共地方治理,以中共十八大为界,划分为特色鲜明的前后两个阶段。十八大前,中共考核地方官员主要是以GDP为主;而十八大后,一方面因为中国社会面临的诸多难题已经难以简单用GDP增速来有效化解,另一方面习近平将反腐和中共党建引入对地方党政主官的考核,这事实上造成地方官政绩考核机制换挡。而在新考核机制下,如何实现对地方官员的有效激励,成为中共全面改革能否有效落地的关键。

北京时间9月3日,中共党媒人民日报刊文,介绍浙江温州市龙湾区的全员考绩改革方案。这一名为“干部实绩记实和公示公议制度”的实质内容是,官方对全体官员和公务人员日常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官员和公务人员每日、每周、每月工作内容以工作日志、周记、月总结的形式每月上交,接受中组部门的评议监督。

上述人民日报大力推介的地方官员公务人员工作量化考核,不仅仅出现在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在中国其他地方也都已经全面铺开。据地方政府内部人士称,这一量化考核方案稍早时候经中共高层核准并在中国地方执行。

看得出来,这一考核方案正是针对此前外界广泛关注的中国地方官员“不作为”和“懒政怠政”而来。正如上述人民日报文章所言,量化考核的目的是“对全区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全程式’实绩记录和公开公示,将干部考核由‘纸上’变‘线上’,把‘一年一晒’变‘一月一晒’,接受评议监督,让干多干少看得见,干了什么很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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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治理中的地方官员激励成为关键(图源:Reuters)

地方“不作为”致改革“中梗阻”

据各方面的统计,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高层已经出台了近1,500项改革方案。从理论上说,这一波改革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外界也相信,如果所有这些改革一一落实和到位,必将重塑中国,不仅把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推到一个新的阶段,更把中国的制度文明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但上述各项改革的地方执行效果如何呢?尽管不是说没有改革,但中国地方改革确实面临着执行困难的问题。第一,各方面的改革推进和执行程度不一、不平衡。一些改革执行了,另一些改革则没有;一些部门和地方执行了,另一些部门和地方则没有动静。第二,一些改革雷声大雨点小,做了一些,遇到困难就戛然而止,半途而废。第三,更多的改革一直只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人去碰,也没有人敢碰。

而中共高层大力推行的改革方案,在地方层面遭遇迟滞和“中梗阻”,其原因无非在于人的层面和制度层面。人的方面,经过上一轮中共强力反腐,大批腐败和不称职官员已经被“下课”;而中共政绩考核机制换挡后,对地方官员“不作为”和“懒政怠政”还存在一个配套制度未能及时跟进的问题。

改革“顶层设计”的地方契合度

中共十八大以来,决策权的集中是明显的。决策权的集中既是对十八大之前权力过于分散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的反应,更是现实的需要,包括全面统筹的顶层设计、反腐败运动、克服既得利益对改革的阻力等等。决策权集中也取得显著的效果,尤其表现在反腐败和消除寡头政治方面。

但权力集中和“顶层设计”也带来科学决策的问题。由于时间紧迫以及改革任务繁重,高层在短期内推出1,500项改革方案,对相关政策在中国各地方的执行可行性和效果考虑不够周到,在所难免。

以上海自由贸易区改革为例,作为十八大后中共很大的改革项目,此前各方都给予很高的期望。但几年下来,尽管自由贸易区已经扩展到中国全国层面,已经有了11个自由贸易区,但自由贸易区对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影响还不够大,更不用说在中国国家层面了。

当时制定了企业和居民“负面清单”,希望地方政府把“清单”所要求下放的权力统统下放。但事实上,就改革相关方来说,这些权力实在很难下放,因为一旦真的下放了,就会招致过大的成本。中国财政部、商务部、海关、地方政府等都有自己的理由保护自己的权力。很难遣责有关部门,因为它们的理由也很充分。自由贸易区包括了上海在内的11个地区,都是中国极为重要的地区。

正因为这些改革措置对地方政府、对中国中央政府各部门很重要,权力一旦下放,如果不成功,就会对整个国家产生不堪重负的影响。很显然,设计自由贸易区改革时,并没有充分考量到地方政府试错成本的问题。而如果让那些比较小的地方来施行,试错成本就会很小,成功的可能性反而会更大。

监察权约束下的地方积极性

习近平上台执政厉行反腐,这客观上使得中纪委系统权力大增,而这既是客观政治现实也是客观需要。中共十九大后成立的监察委,也被定性为与中国政府(中国国务院)平行的强权机构。而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和强势监察亦带来诸多问题。

有媒体报道,在中国一些地方,监察机构对政府官员办公室置放零食等都视为“违规”。还有官员的尊严问题,在一些地方,很多官员现在面对监察人员“如临大敌”,严阵以待。一旦监察机构进入检查,最重要的事情也得停下来,全面配合监察机构的工作。监察越频繁,地方执行权就越难行使。如果监察权没有节制而泛滥,中国地方政府执行权就会受更多的制约,甚至被废掉。

因而可以说,中国地方政府推进改革的执行权,如同权力“三明治”,夹在中共中央的决策权以及中纪委、监察委系统的监察权之间。而中国地方政府能否有效执行中共高层改革方案,主要还是取决于制度激励,仅仅依靠机械被动的量化考核是远远不够的。

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地方政府相对中央政府其自主权比较小,发展财力也有限,地方的活力得不到有效的释放。激励中国地方政府以及党政主要官员,这将通过三个途径来实现:一是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和官员更多自主权;二是改革中国现行财税体制,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赋予中国地方政府相应财力;三是将重心下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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