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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1790万 被判12年

北京时间9月4日,据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案公开宣判,刘善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6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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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善桥被指腐败花样多(图源: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官方消息称,2003年上半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善桥利用担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黄冈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或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7年4月,刘善桥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0万余元。

据悉,2017年6月26日,刘善桥落马。2018年5月7日,官方通报称刘善桥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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