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一个问题,问为什么警察不可以对暴民开枪,这是一个看起来不修边幅的问题,但是总结起来我们发现,在很多时候,警察宁可失去生命也没有对人民群众开枪,那这样真的公平吗?
有这样一个例子,在营救被拐女孩的时候,警察被当地的村民围殴,不让警察盗走女孩,称自己花了钱了。
你能想想好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被一群拿着烧火棍物质村民赶着走,并且上手抢人,最后警察只是拿出枪吓唬一下,趁这个当口警察带着女孩走进山区,躲躲藏藏,幸好大家经受过训练,野外求生技能还可以,不然这一晚上要是碰到野兽肯怎么办,而且村民孩子地毯式搜索中,最后第二天市里派人下来才成功将人救走,但是村民没有人受罚,也许这就是中国式的法不责众吧。
一起参与却不曾接受处罚,我想这也是这种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吧。
为什么不能严惩呢?或者说在暴民袭警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射击。
之前看过一个新闻说警察局的局长给群众下跪,求他们不要再像警察扔石头了,有一位警察已经被砸中,性命攸关,这样的局长为什么要这样,难道警察的人身安全就不是最重要的了吗?泛滥错误就要承担,人多就全部抓起来,杀鸡儆猴是最有用的办法。
只有让他们害怕。才会有所收敛。
是什么让他们成为暴民,是贫穷,因为穷娶不到媳妇,因为穷,重男轻女,也是因为穷,所以无畏,不懂法,不知法。
大年初三正常执勤的警察被人捅死,队友只能赤手空拳跟歹徒肉搏,看得人气愤又窝囊。现在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了,无论是舆论方面,内部方面,还是生命安全方面,最后还要四处背锅,群众总是在有危险的时候觉得你应该存在,在你击毙歹徒的时候又说你为什么不给生命一个机会。
可怜可气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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