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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舱降经济舱 法院判阿联酋赔旅客12万定谳

王姓旅客不满阿联酋航空在3年前超卖机位,导致杜拜返台的商务舱降为经济舱,向法院提告求偿。法院日前判阿联酋航空须赔降舱差价及精神慰抚金共新台币12万余元定谳。

依据台湾高等法院的判决指出,60多岁的王姓旅客提告主张,他在民国104年3月10日透过旅行社向阿联酋航空公司购买商务舱来回机票,行程为同年5月14日从桃园机场起飞,经杜拜机场转机抵达西班牙巴塞隆纳机场,同年月29日从葡萄牙里斯本机场起飞,经杜拜机场转机抵达桃园机场。

王姓旅客主张,回程在里斯本机场报到时,杜拜至桃园的登机牌被注明STAND BY,航空公司职员告诉他,抵达杜拜机场另行交付商务舱划位完成的登机牌,但是他到杜拜却被告知舱等降为经济舱,他据理力争,当时有名职员承认超卖机位,表明愿给台北到洛杉矶商务舱来回机票为赔偿,他最后搭原航段经济舱回到台湾;两造多次调解不成,决定提告求偿。

王姓旅客要求航空公司应赔偿他23万8910元,包含11万8000元等值台北至里斯本商务舱来回机票、10万元精神慰抚金以及商务舱降为经济舱差价2万910元,一审法院判航空公司仅须赔舱等差价,王不服,提起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受理。

高院开庭调查后,认定杜拜职员字据仅叙明王姓旅客拒绝舱等降级而要求赔偿台北至洛杉矶商务舱来回机票,并无承诺赔偿;两造曾在北蒥消保官进行协商时,旅客提及以台北至里斯本商务舱来回机票为和解条件,但航空公司表明不愿意。

高院审酌,杜拜机场飞抵桃园机场的飞行时数约9小时,商务舱与经济舱的座椅舒适程度、活动空间等有极大差异,旅客审酌自身状况,愿付较高价格订购商务舱,未料航空公司因超卖机位疏失,使旅客在杜拜机场突遇降舱事件来不及因应,航空公司有可归责事由存在,因此判航空公司须赔降舱差价及精神慰抚金共12万910元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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