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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有救 律师曝有免死金牌 免沦阶下囚

女星范冰冰卷入逃税风波,行踪成谜3个月,外界有诸多揣测,更传出她可能蹲苦牢,星途全毁。对此,律师刘巧玉在微博直言「范冰冰不会被判刑」,以现行法律分析其中原因。

「范冰冰不会坐牢!」刘巧玉以女星刘晓庆2002年爆发的逃税案,与范冰冰案做比较分析,表示刘晓庆当年很红,除了艺人身分之外,也是晓庆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及个人涉嫌逃税1458.3万人民币,刘晓庆当时并没有进监狱(经判决罪名确定),而是到看守所(配合刑事侦查)。

刘晓庆在看守所取保候审出来后,没有被起诉,之后也积极补缴税款。该案最后,刘晓庆的妹夫,也就是公司负责财务的总经理被判刑3年,而刘晓庆仅在看守所待了422天,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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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范冰冰,据传逃税5000万人民币,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巧玉却直言范冰冰不会坐牢,原因是「法律修改了」。她指出,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201条偷税罪做了重大修改,新旧法最大的差别,是新增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一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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