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一疑似央视工作人员,账户名为“CCTV-魏万鹏”的账号通过社交媒体发文称,接到央视广告部审查科通知:“范冰冰作为代言人的广告一律禁播”。并称,黄晓明的广告也在禁播之列。


这对有代言人的企业可不是一件好事,排查可能出现的风险显得尤为重要。选择代言人要慎之又慎,一旦出现问题将造成巨大损失,如柯震东事件。

这次范冰冰的“阴阳合同”事件,直接导致几大品牌形象受损。一线品牌也有翻船的时候,估计范冰冰与这几大品牌的关系也走到尽头了。
历史上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在代言人形象受损的时候,仍然坚持力挺代言人,比较有名的就是NIKE,它和飞人结下深厚的情谊。飞人刘翔在2012年伦敦奥运预赛摔倒后,耐克的官方微博马上贴出海报:“谁敢拼上所有尊严,谁敢在巅峰从头来过,哪怕会一无所获,谁敢去闯,谁敢去跌,伟大敢”。

跟在北京奥运会一样,耐克仍大力支持刘翔,没有与他解除代言合同。有知情人士表示,在做公关策划时,耐克设想了各种各样的方案包括退赛、摔倒等等“以备不需”。NIKE的行为,完美的诠释了: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

企业在选择代言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除了考虑代言人的名气之外,还要研究是否与企业的形象一致、有没有负面新闻或者可能出现负面新闻的情况。一般会要求在代言期间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得做出有损品牌形象的事情,双方要提前进行沟通。
企业应该针对代言人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危机公关预案,一旦出现品牌危机,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将不利于品牌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还要进行正面的品牌宣传,恢复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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