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拟立法严格规范在网上发布与宗教有关的讯息。未来,上网发布讯息必须是持有许可证的组织,且不准在网络上转发讲经讲道的内容。

《圣经》被大陆网络禁止出售(图源:VCG)
据9月11日消息,“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0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内容共有35条,征求意见的时间到10月9日为止。
根据办法,必须要有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才可以在网上发布宗教资讯。
而要取得许可证,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的组织,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是中国籍。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网络宗教资讯服务。
取得许可证的条件还包括,申请者必须有专门的“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信息审核人员”,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近3年内无犯罪纪录。许可证效期3年,期满必须再申请。
网络宗教服务的内容也被严重限缩,包含不得煽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网上以文字、图片、影音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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