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控制房地产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我们日常宣传的所谓房地产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颗毒瘤”。但是我们不知道,没有房地产收益,我们没有能力去实现大规模的招商引资,也没有条件去发展以工业为产业基础的实体经济,更没有充足的资金去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因为弥补招商引资低成本的,只有通过房地产开发带来的土地出让收益来进行补偿。
很多观点认为,只要控制了房地产的发展,就会导致实体经济回归。但却没有意识到,把板子打在房地产上解决不了所有问题,而关键是要破除地方政府的利益动机。要认识到是地方政府无休止的利益需求,推动房地产过度扩张的模式。
退一步说,即使是要控制房地产发展,也不是管住房地产商就行了,更重要的是管住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通过税收的支出行为是受到严格的制度约束的。但是通过土地出让获得的收入而进行支出,几乎没有制度约束。由于缺乏约束,而且当年的收入一定要当年支出。地方政府可以在任一个行政主官的指令下,按照自己主观的意志和想象力,来规划城市的空间,很少考虑到投资未来是否形成收益,很少考虑这种投资是否会有维护成本,更少考虑这些投资会大幅抬高城市发展的成本,进而导致城市包容性变得越来越差。
决定这种支出行为的,还有我们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每一届主官都可以按照自己的设想去建设城市。与国际上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没有约束的支出与通过无限扩张的土地出让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实现任何一个城市主官的梦想和政绩,把城市建设得富丽堂皇,哪怕会为继任者带来更大的管理上和支出上的负担。而继任者们在这样的政绩效果感召下,又会不断复制前任的行为。
就这样,城市的摊子铺开了,土地的出让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发展的十分迅速,超出了社会的承受能力,逐渐形成供给波动和积压。即使房地产不能变现,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未来的土地出让预期进行抵押。这种模式不仅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额的收益,支撑这种模式的银行也赚得盆满钵满。但是当这种土地出让的扩张模式进入到边际效应递减的时候,增收的动力仍然在推动着这种模式继续进行扩张,直到击鼓传花走到了尽头。地方债务危机形成,金融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假如我们认为房地产是万恶之源,其实我们关注的仅仅是表象。不解决地方政府强烈的不受约束的利益动机,这种发展模式仍然会在另一个空间进行复制。如果地方政府没有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型,房地产的崩盘就会引发金融的风险。
这种连锁反应的导火索,其实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而他们并不习惯国际通行的城市运营规律。如果在此时,我们开始进行理想化的调控,将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房地产还会继续扩张,土地出让的动机还会在另一个空间实现;而政府在没有约束的前提下,无效的支出还会越来越膨胀;新增的房地产税在扩张性财政的背景下,仅仅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地方的债务问题,地方政府的压力会与日俱增。
同时,征收房地产税会引发购房者的不满。毕竟它涉及的不是少部分人,而是绝大部分中产阶级。地方政府的不满加上社会的不满重合,理想的政策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当前,推进各项改革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更不能把改革的措施面向广大中产阶级,他们是社会舆论的中坚力量。推出改革措施,也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国际经验,因为我们的土地制度问题、城市的发展模式以及政府的行为,并没有按照西方的规律运行。
当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充分运用强大的行政手段调动资源的时候,可能会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收益,同时也必须要承担可能产生的弊病和后果。当前,解决地方发展的模式,重点是要实现政府转型,调整发展模式,把该交给市场的果断交给市场。
更要在当前推进改革的关键时期,像反腐一样约束地方政府的支出行为。规范了地方政府的支出,限制了短期行为,提高政府支出的长期效率,才有可能为未来的改革奠定基础。如果我们把板子打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弹和震荡有可能会导致相反的效果。
最后的建议是,不要急于出台房地产新政。而是率先约束地方政府的支出行为,调整城市发展模式。其实,我们还有很多的路径可以选择。而从增加税收的环节来推进改革可能会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而且也不会减少任何地方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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