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分析公司,吐槽一下新的报表格式。

最近刚刚结束的中报季,翻了几十个行业的财务报表,看的酸爽。
满屏四个字:寒冬将至。
不过wind的报表格式突然发生了一点变化,让我一头雾水。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并了,直接显示应收款项。
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财政部下发了新的报表格式。
作为曾经的财报人员,阴暗的内心让我不由得击掌叫好。为什么呢?

因为年度中间调整报表格式是最麻烦的了,所有取数公式都要调整不说,上年同期数都要错位了,财务分析中的上月数也错行了... ...
所有的财务分析表格,都要改动。
改动的原因,财政部这么说的: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其实,主要是为了匹配新收入准则。
然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和新收入准则有个毛线关系。
很显然,财政部的专家组里,洋务派占主流了。
多年来,中国的会计准则从苏联模式转向资本主义国家的模式后,一直在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
但是还厚着脸皮说,这不叫接轨,叫趋同。
趋同,嗯,中国的文字,真是妙趣横生。
但是应收票据这个事,和当年的公允价值一样,走的太快了。
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刚刚出台了公允价值的核算方式,泰山石化(如今叫泰山石油)就高效的使用了这个新准则的“漏洞”,把账面价值一百多万的房产,经过评估后,以几千万卖给关联方,实现了上千万的净利润。
这神操作,简直帅呆了,后来我有幸和操作这波业务的会计团队吃饭,一水的娘子军,领军人物曾经是当地最知名的大学的会计学老师,被当时的董事长挖到上市公司做财务主管。
这个案例导致了中国会计准则的倒退,一直到现在,非货币性交易的溢价部分是不允许实现收入的。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合并,有点异曲同工之妙,当然没那么严重。
聪明的会计,也是可以利用的。
由于国际上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无论是个人之见还是企业之间,普遍信用体系比较健康,所以应收账款几乎是等同于现金的。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除了有些贴息差异,基本上没有区别,所以合并起来体现在会计报表上未尝不可。
但是,天朝自有国情。
连保理业务都能用来虚增利润的情况下,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其实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业务。尤其是银行票据,基本等同于现金了,但是普通的应收账款,却是风险非常大的,需要准时计提坏账准备。
所以,对于茅台、五粮液这种应收票据比较华丽的企业,合并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太大影响。
但是对于一些应收款巨大的企业,比如钢铁行业... ...合并计算就很难分辨企业的质地了。

我从中选取了应收票据占资产比例较高的企业,又挨个看了年报,确认以银行票据为主。这都是现金流比较不错的企业,但是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后,通过报表来判断公司的质地,就又多了一层困难。
我吐槽的原因并非是这个数据不能查了,在年报附注里,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依旧都要披露的,只是在年报的报表里,一眼看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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