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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研拟因应大陆台胞居住证措施 申办两次恐除籍

台方因应大陆台胞居住证措施逐渐清晰,以申报登记制为基本原则,并纳入举报机制,以协助政府取得申办居住证的台胞名单。台胞申办居住证不会有立即除籍问题,但如连续申办两次以上,朝除籍方向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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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自9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办港澳台居住证(图源:中央社)

据9月17日报道,台湾党政人士透露,政府拟在立法院新会期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以及推出相关配套措施进行因应,包含居住证的性质界定、申报制、持有时间、权利限制与概括条款等方面都将是修改的方向。

由于取得申领居住证者讯息有一定难度,大陆也不会配合,所以会有“吹哨者”等举报机制,未申报已申办居住证的台商,超过一定期限(如一个月)将课以行政罚锾。

虽然持有居住证者没有立即除籍问题,所以因户籍产生的劳健保权利不受影响。但政府目前思考的方向是,居住证效期一次五年,如果有台胞连续申办两次以上,几等同快放弃台湾生活,拟予除籍。

在权利限制方面,请领居住证者,代表符合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资格,服公职权须限缩,包含不能报考公职、担任台政府重要职务,如政务官与民意代表,或禁止其任职机敏职务与军职等。

党政人士指出,面对大陆对台统战花招百出,居住证不会是最后一个,拟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一增列“领用其他权利与义务等同大陆居民的证件”概括条款,视情节予以妥适处分,以涵盖大陆推陈出新,钻条例立法漏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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