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已经结案,经江苏省昆山市公安、检察机关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在此次事件结束后,曾有中国官方媒体就此发表过相关社论,认为是司法与民意达成共识。但此文章隐含的一个问题,即当法律与人情产生对立时,司法审判该何去何从?
在昆山反杀案发生之初,中国的司法机关尚未介入之时,事件发生经过的视频就已经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传播,中国部分民众不断人肉搜索宝马男和于海明的个人资料,两者的个人经历和生活背景的反差使民众更加认为这是黑社会在欺负老实人,老实人无奈的反抗。案件本身就是宝马男违反交通法规,并先动手砍人,于明海反击在后,但是事件的舆论发酵超出预期。
民众之所以持续的关注并声援于海明很大程度上是在事件发生后,中国的部分民众都会反问,"如果是我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在情感上,民众强烈的"代入感"会自然而然的认同于海明的做法,毕竟人都是会同情弱者。同时,宝马男的"黑社会"背景,也成为民众声援与于明海的一个原因。"黑社会"在中国社会是一个很隐晦但又带有一丝权力色彩的存在。中国民众对于黑社会成员普遍认定标准是"满身纹身、口出脏话、大金链子身上挂",而宝马男完全契合此标准。民众就越发的认为这是普通人与黑社会组织的对抗。在中国底层民众的观念中,黑社会与公安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过往的社会经验给民众造成一种印象,只要和黑社会产生摩擦,最后都会不了了之。其中的原因不乏过去中国司法机关的贪污腐败,由此给中国民众造成了中国司法不公正的认识,产生了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所以从反杀案初期到最终结案,民众借用社交网络发声支援于明海,防止出现司法不公正的审判结果。

昆山刑事案件 (图源:秒拍视频截图)
毕竟,当年震惊中国的"于欢"案,给中国民众留下深深的遗憾。民众认为在"于欢"案中,由于于欢的母亲遭到非人性的虐待,致使于欢的情绪崩溃。而报警后,警察对黑社会的纵容与妥协,都使得于欢被迫做出杀人的举动,这也恰恰是任何一个正常人在当时的情景之下都会做出的举动。虽然法院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最终二审判处于欢由死缓变为有期徒刑5年,但审判的结果没有达到民众的预期,并且民众对于法院避重就轻的审判存有质疑。"于欢案"遗留的社会阵痛使中国民众认为,中国的法律不存在人性化,没有人情味,有的只是硬邦邦的条款和"一刀切"的审判。因此在昆山反杀案中,中国民众更是出于同情心和同理心的情感,不希望让于海明成为下一个于欢,也不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于海明。
与此同时,民众对于昆山反杀案的关注又将中国社会长久以来就潜在的一个问题透明化,即身份不平等导致动用的社会资源不平等,而往往这些社会资源会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在昆山反杀案中,宝马男直观的外在形象很容易让中国的部分民众产生一种误解,他或他背后的组织是一个有着深厚的社会背景,能够动用足够的社会资源并通过某些特殊的途径解决问题。民众因为存在这种认知,所以在事件发生之际,往往会关注事件双方的社会背景以及可能掌握的社会资源,而不是相信司法本身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往往此时,道德就先于法律成为中国部分民众衡量事件的重要标准。
其实,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伴随着法律的发展进步而历久弥新。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可能逃离道德基础和道德认同。作为立法者不仅需要向普通民众宣传法律,也需要注意大众的道德认知对法律的评判。当普通民众和法学专家的意见不一致时,这恰恰是法律应该反思的契机。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快速完善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向西方学习和借鉴的法制体系与中国千年的法治传统之间还是存在着某些不兼容。时至今日,对于部分社会问题的看法,中国民众往往是从传统文化的角度而非法律的角度。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和道德对普通民众长远影响。
当然这些根植在中国人思想深处的价值观,不仅不应该被法律摒弃反而应该是法律吸收汲取的。法律的制定应该符合大部分人的行为习惯,也不能让违背常识,不应该挑战人性,更应该是让好人毫不费力的去遵守!
今天,中国政府应比任何时候都应该充分地听取民众对法律的意见,而民众的这些讨论也能充分的表达民意。对一个中国普通民众而言,如果也遇到一位纹身男挥刀砍来的时候,身边的路人甲乙丙丁能纷纷伸出援手,合力将其制服,那才是中国民众更希望看到的"景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