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称,中国掀起新一轮清拆教堂十字架行动,河南当局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清拆十字架,估计已有4000间以上教会的十字架被拆,部分小型地下教会亦被查封,财物被搬走。政府强制教会悬挂国旗及社会主义价值观内容的宣传画,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教会。

近期中国多地教堂内设备被强拆,教堂是进行宗教仪式的场所(图源:VCG)
2018年9月5日上午7时许,中国河南南阳光彩教会(家庭教会)被抢劫,有关部门搬走财物,推搡信徒。在南阳市唐河县井楼教会、桐寨铺镇碾盘桥村委惠小营村的恩福教会、杔王集镇邱坡教会,5日亦有同样情况,现场执法人员达数十至上百人。2018年9月6日,郑州市宗教局联合城管,强行抢拉郑州中福会教会的设备,牧师魏金党现在被拘留七日。
从对牧师魏金党进行拘留的唐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郑州市宗教局及城管的行为属于“依法规范”农村基督教的专项行动,是政府进行宗教管理的具体举措。事实上在中国现实的宗教管理体制中“依法规范”的关键是“管理”,所谓“依法”,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用法律手段作为调节和规范宗教问题的主要方式,不过是利用现有的宗教立法体系(各种行政法规、规章)为行政管理提供依据,这就使得政府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宗教问题时,主要依靠的还是行政手段。
宗教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之所以要对宗教进行管理是鉴于宗教在影响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宗教为赋予人生神圣意义而创造的神圣形象要求人遵守一套最高思想行为标准,具有道德教化的作用,继而对维持或者破坏社会秩序方面有极大影响。鉴于宗教具有这种社会作用,在阶级社会,一方面宗教被统治阶级用来麻醉人民精神、维护自己统治。马克思关于宗教的批判中揭示出在中世纪和19世纪中叶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基督教与统治阶层联合在一起,对人民进行统治。宗教将当时不平等的社会现实合理化,教导被剥削者要顺从和忍耐,劝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天国的恩赐上。
另一方面宗教被剥削阶级则用来反抗阶级压迫。被压迫阶级(包括奴隶和农民,主要是农民)往往能够创造性地利用宗教提出了许多反对剥削者的政治要求,组织群众发起了一系列发压迫起义。西汉末年,张鲁利用“五斗米道”发动了武装起义;东汉张角利用“太平道”发动了武装起义(号称黄巾起义);北宋方腊利用“明教”发动了起义;元朝末年韩山童、韩林儿,明朝徐鸿儒,清朝齐林,利用了“白莲教”发动了起义;清朝太平天国,利用“拜上帝会”发动了起义,义和团运动也是用“降神附体,刀枪不入”的宗教思想来组织和发动的。
中国人自古以来对宗教信仰的态度决定了他们很有可能接受邪教。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方式有别于西方基督宗教那样,把神圣与世俗彼此分隔,相反他们往往将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融合为一体。在中国大众文化中,人们常常将人与人之间各种互惠互利的权力、财富关系投射到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上来,比如无事不登三宝殿、临时抱佛脚、有事才求神拜佛等等宗教信仰方式。而邪教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通过宣扬互惠原则诱惑人们去奉献获得福报,比如欺骗教徒财产并戕害人伦秩序的邪教组织全能神教,就鼓动人们通过奉献钱财的方式在世界末日获得拯救,甚至主张奉献得越多,离神越近。但当这种奉献没有换取神相应的回报时,则被教义宣传者解释为信徒不够虔诚。众所周知,邪教组织对整个社会秩序的危害都是巨大的,如果不加以管理后果不堪设想。
中国特色的宗教管理机制
在现代社会执政者依然警惕宗教对社会秩序产生冲击的可能性,因而在不同政教关系模式下采取不同应对机制来处理宗教问题。中国在宪法上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实际上采用“国家控制宗教型”的政教关系模式,在这种政教关系模式中国家权威高于宗教,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机构对宗教实施全面控制。但中国采取这种宗教管理模式时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地方在于:不仅在各级政府行政系统内部设立宗教管理机构,还在各级党的系统内部的统战部门设立了宗教工作机构。后者负责就宗教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联络宗教领袖。而前者负责贯彻执行中共的宗教政策,处理宗教管理中的具体问题。两个系统分工配合,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处理宗教问题。

爱国宗教团体是中国宗教管理体制中的一股特殊力量,中国佛教协会本质上是一种爱国宗教团体(图源:中央社)
在中共党政一体宗教行政管理体制的确立过程中,中共还创建了“爱国宗教团体”这样的特殊队伍作为宗教管理体制的重要补充。“爱国宗教团体”是中共和政府与广大宗教信徒之间的“桥梁”,承担着在宗教内部贯彻政府的政治意图、代替政府管理宗教信众的重任,在政治上受到特殊的对待:一般来讲“爱国宗教团体”的代表大多都是政协成员,比如中国佛教协会就属于爱国宗教团体,而原本担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的释学诚就是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这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管理体制的核心立足于行政手段,其初衷是利用国家掌握的一切资源对包括宗教团体、宗教神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在内的一切涉及宗教的事情进行全面、严格的掌控、限制,通过行政审批、行政授权的方式,在涉及宗教的事务中体现国家意志。比如在河南教堂设备被强拆事件中,有牧师对记者透露需要在教会里挂国旗,挂习近平像,挂社会主义价值观内容的宣传画,除了安装监控,相关部门还会每星期派人来巡查这些挂件是否依规悬挂,如果这些挂件被取下来,教会就会被查封。
但在实践这套宗教管理模式时反而造成了很多政教冲突。由于行政手段自由裁量权大,为“人治”留下了巨大空间,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宗教法为政府处理宗教问题提供统一的标准,导致了同一性质、同一宗教、同一组织、同样信徒的同类宗教问题因地区的差异而受到区别对待,无常的执法。比如此次河南教堂设备被强拆事件中,河南永城市的一名牧师对明报表示,他所在的教会也在半个月前被查封,当时政府的理由是“信众不足400人”,他的教会只有100多人,“政府查封教会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离政府、离学校不能太近的,违建的,看不顺眼的,可以说根本没有标准,只要不听话就有理由封掉”。
中国通过充满人治色彩的行政手段控制宗教的行为缺乏社会认可,容易造成官民冲突,在国内很难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在国际上更是长期备受指责。因此中国的宗教不但没有得到严格“控制”,反而在“爱国宗教团体”之外,滋生出几千万不被政府承认和控制的庞大宗教团体,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基督教“家庭教会”。
近期频频发生的宗教设施被相关部门强拆事件,让人们将注意力重新引到了宗教文化和宗教管理上,宗教的社会意义不能因此被否定反而应该继续被挖掘,如果不能解决宗教管理体制的人治色彩,宗教治理恐将持续产生越治越乱的危机,为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破坏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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