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曹卫平新浪微博@河南曹-卫-平发布, 省法院新任党组执行省委决定坚决,政治立场坚定,将原院长张立勇违法组织原则,组织纪律,对分三批提拔的48名干部予以撤职。并贴出了河南省高院的干部免职文件。
目前文件的真实性官方尚未证实。

爆料人曹卫平,2016年2月接受审查,2016年3月,免去曹卫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7年11月30日,曹卫平被安阳市殷都区法院认定,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10.7249万元,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2017年12月26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曹卫平受贿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曹卫平对该案一直不服,认为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并不断网络发声,寻求帮助。
张立勇,男,汉族,1955年7月生,山东荣成人。1976年参加工作,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哲学系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3.12--1997.06,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
1997.06--1999.03,陕西省咸阳市委常委、秦都区委书记;
1999.03--1999.04,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秦都区委书记;
1999.04--2000.06,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兼秦都区委书记;
2000.06--2002.07,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2.07--2002.12,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12--2005.09,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2001.03-2003.04 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2001.03-2004.01 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5.09--2005.12,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
2005.12--2006.03,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咸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6.03--2007.12,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12--2008.0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01--2018.0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历数法院系统四大问题
2010年11月22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推进审判管理加强案件评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历数河南省法院系统存在的“四大问题”,痛批个别法院院长“给党抹黑”。
“四大问题”分别是:案件超审限,滥用发回重审权;不按法律程序审理,量刑畸轻;执行不作为、乱作为;诉讼文书不规范。
提到案件超审限、滥用发回重审权,张立勇说,灵宝市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交付审判4年,基层法院、中院8次审理,3次发回重审,4次超审限;郑州某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纠纷案,法院审了19次。
有一起案件,许昌中院发回禹州市法院重审,这起案件1995年诉讼,到现在还在禹州市法院的档案室搁置着。
“你当法院院长,是人民选出来的,老百姓对你寄予很高期望,尸位素餐(尸位:空占职位,不尽职守;素餐:白吃饭)、 占着茅坑不拉屎,干什么东西。”张立勇说,那么多当事人上访告状,“你负责了吗?你履行自己的职责了吗?你占着茅坑别人进不去呀!” [5]
2.张立勇:河南月内将推行错案责任追究终身制 [6]
2012年03月12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两院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就“热点案件关注度高”表示,“不能像鸵鸟一样,明明知道有问题,却假装没有问题”。
“错判不仅引起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也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张立勇建议进一步完善对法官办理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统一错案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程序,建立“谁办案,谁就要负责一辈子”的错案责任追究终身制。
张立勇认为,对错案进行纠正,不仅不会损害司法的权威,而且会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得到更多理解和支持,“不能像鸵鸟那样,明明知道有问题,却假装没有问题”。
张立勇透露,最快在本月底,河南省高级法院就将出台这一制度,今后,对于发现的可能构成错案的线索,即使被调查对象已经退休,仍要接受组织调查,对于明确认定为错案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
3、张立勇:选拔干部要坚决取消“唯票取人”
2016年3月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发言时建议,党建工作考核应该实现一票否决制。
“现在,一些基层干部的政绩观还没有扭转,如果不抓好党建工作,其他工作也失去意义。因此,建议对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每一名干部都牢牢抓好党建工作。”张立勇说,还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明确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确保打造听党指挥、对党绝对忠诚的干部。
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是张立勇关注的一个问题。他说,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该将默默无闻、坚持原则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使用的大胆使用。建议组织部门进一步强化导向,在选拔任用干部的时候,既要注重民主推荐,又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把关作用,既要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又要全面辩证的看待干部,坚决取消“唯票取人”的现象。
张立勇还建议,加强法检两院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的交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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