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17日,陕西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9月12日,略阳县一女子因微信朋友圈“辱警”被行政拘留。

辱骂交警女子(图源:@陕西网警巡查执法)
通报指出,9月12日15时许,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八渡河桥头开展日常车辆查控工作,陈某艳(女,42岁)在上班途中路过,想起自己曾因为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民警查获,心生怨恨,随即使用手机拍摄了一段10秒左右的短视频,并配发“狼狗好多”等文字和符号,发布在其微信朋友圈对执勤民警进行诋毁和侮辱,引发关注。
因陈某燕在微信朋友圈故意发布辱骂交警的视频和文字,抹黑警察形象,9月12日晚陈某燕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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