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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进入“公民社会” 中共应接纳多元价值观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各类维权事件在中国的频发,公民社会再度成为舆论焦点。不断有声音呼吁,中共应更加重视社会转型,加速向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改革。

在西方知识界,公民社会的概念经过数次变化最终稳定下来,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基本观点大致包括:公民社会是人与人之间通过各类社会组织等交往形式构成的全部社会关系的综合;构成公民社会的各种社会组织具有非政府的、非市场的属性,独立于国家体系和市场体系之外,是自主的公民之间基于一定交往形式所形成的的公共领域;具有公共性、民间性、多元性、法定性、开放性和共识性等特征。

中国学者俞可平则定义称,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

尽管学界对于公民社会的准确定义仍有相当讨论空间,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作为社会的高级发展形态,公民社会的核心内涵应是民众权利意识的普遍觉醒,是诉求多样化并能得到积极反馈且妥善解决。一个有序的公民社会,既能够影响公共权力及政策,也能制衡专制、强权和资本的垄断,同时具有丰富社会资本、传播意识形态等作用。

可以看到,近年来出现在中国的不论是标准意义上的维权事件还是宽泛意义上对自身权利的争取和呼吁,都体现出正在向公民社会转型的某种趋势或者说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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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频发维权事件(图源:Reuters)

不过对案例一一做具体观察,又可得见这一转型过程颇显艰难,不仅社会本身的接受度与容纳度越来越呈现出分裂的态势,最主要的是中共本身,似乎也对此充满迷惑——既看到公民社会语境下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又对公民社会泛政治化深怀担忧。

开放接纳多元价值观,可能是中共转向公民社会的一条捷径。

事实上,将权利意识拆解开来,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多种多样的价值观。一个集体主义的信徒可能很难理解其他人对私利的追逐,一个个人主义至上的人,也必会对小我牺牲充满不解。

中共要做的,就是在法治框架内,对各类价值观给予充分尊重并提供宽松空间。可以提倡主流,但不必压制支流;可以引导,但不必廓定;可以批评,但不必封禁。

举一个浅显的例子。稍早前从官方媒体到社会舆论,中国上下兴起一股对所谓“娘炮”的讨论热潮,即便是官方媒体内部,也意见相左。某种意义上,这次大讨论将曾经隐伏在青年群体中的亚文化充分暴露,是社会“边缘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的一次对撞。

值得肯定的是,不论是官媒还是民间,对此的讨论都止于观点交锋,这是可取之处,证明庙堂的容纳度在提高。

引申开来,如果官方不是对此现象放开讨论而是因其小众便横加封杀,则民怨必会激增,这一价值观受众的维权需求就可能不断提升。此类事例比比皆是,这还是在浅表领域,在普遍的社会场域中,自身价值观能否受到充分尊重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左右权利意识的产生。

这就要求中共认识到主流与多元并非天然对立,而是可以和谐共存。对多元价值观的开放并不等于就放弃“主旋律”,而是摒除闭塞思维,客观看待社会上越来越多样化的诉求和声音。

惟其如此,向公民社会的转型才有意识形态层面的基础,也是中共证明自己正在努力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关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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