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行情低迷之际,第十六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工作拉开了帷幕。就在这个紧要关口,媒体称监管层对券商分析师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上海证券报周三称,近期,管理层向证券公司下发了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要求券商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加强对公司工作人员公开发表言论行为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
四大要求
通报要求券商从四方面加强管理,以下内容来自上证报:
一是规范公开发表言论行为,强化专业责任担当。
通报要求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可有效验证,不得使用低俗、夸大、诱导性、煽动性标题或者用语,不得盲目跟风炒作、一味追逐市场热点等。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通报要求券商
将员工的公开言论管理纳入公司合规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发表公开言论前履行公司内部报备程序,并严格落实监测评估和内部问责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等。
三是落实研报合规要求,有效提升研报质量。
通报要求券商督促证券分析师和相关研究人员基于客观、扎实的数据基础和事实依据,采用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逻辑,审慎提出研究结论。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制度机制等。
四是强化媒体合作管理,健全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
通报要求券商授权媒体机构刊载或者转发研究报告或者摘要、证券分析师和相关工作人员评论意见的,应当与相关机构作出协议约定,明确刊载或者转发责任。此外,券商还需健全媒体报道监测和应对机制等。
监管“亮剑”
近期,监管层屡屡发布加强对券商监管力度的通知。
9月初,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家券商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证券分析师参加有关评选活动管理的通知》,提出8项要求。
八项要求包括:严禁证券分析师、研究销售等人员以各种形式向投票人请客送礼、包括提供礼金、礼品、旅游、红包、娱乐健身等利益,或者以其他变通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此外,“各家公司、证券分析师、研究销售等人员外发分析师、研究团队的介绍材料应客观、真实,并经过公司合规审核,不得以过去推荐的某一只或部分证券走势、涨幅证明自己的过往业绩。”
通知还提出,券商应建立合理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研究质量、客户评价、工作量等多种因素,设立考核激励标准,以维护分析师职业的独立性。
在去年2月10日的全国证券期货工作监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对券商分析师的“黑嘴”言论提出了公开批评。他称,有些券商的分析师“语不惊人死不休”,预测指数能到个位。“全球没有券商经济学家这么预测的,黑嘴又多年没打了。”
此前有分析师因“大嘴”而被罚,这在业内早已屡见不鲜。
2016年12月,证监会公布了对东方证券的处罚决定,认定该证券公司联手安硕信息的高管,通过“误导性陈述”的行为,让安硕信息股价在不到8个月内从30元飙升至474元,成为沪、深两市历史上第一高价股。期间,东方证券发布了上万封邮件、二十余篇研报推荐安硕信息。
当时,时任东方证券研究所计算机行业首席分析师的浦俊懿、时任东方证券研究所计算机行业研究员的郑奇威双双被证监会查处。
最具代表性的券商“大嘴”处罚可能要回溯到两年前。2015年12月,长江证券金融工程分析师、人称“桃子姐”的覃川桃先后发布一系列标题颇为吸睛的研报,诸如《你大妈不是你大妈,你大爷还是你大爷》、《爱有多伤人,才能够销魂》、《侠之大者,为国接盘》等。随后,证监会发出通报,称因长江证券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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