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战争结束以后,为了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遏制国内的犯罪高潮,伊拉克临时管委会颁布了一项新的法令,这些法令旨在加强对犯罪分子的约束力,很明显,很多犯罪行为在这个特殊时期增加了处罚力度,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新法令却给全国的强奸犯开了一个大大的绿灯,这让那些有预谋的性侵者个个都眉飞色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新的法令是这样说的:对于眼下风行的种种非道德的犯罪行为,将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尤其对那些进行绑架和强奸的行为将严惩不贷,直接判处终身监禁。同时,那些因抢劫和破坏公物而被警方逮捕的人,不可保释,也绝不可以以任何借口试图减轻处罚。
通过以上戒条我们不难看出,伊拉克政府打出重拳,将尽最大地努力来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可是,在这新的法令中还出了一条很奇怪的内容,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这条法令接着说:凡是有强奸行为的,只要能够与受害人的家属达成谅解协议,并且愿意迎娶这位被强奸者为妻,那么他将免受惩罚,也将免于被检方提起公诉。
据说,政府之所以赋予法律这条新的内容,一是当下发生在全国的强奸案实在太多了,真是管都管不过来;其次,也是为了保证那些被强奸的妇女能够顺利地嫁出去、并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乍一看这条内容还是挺有人情味儿的。

不过,伊拉克临时管委会还公布了一些涉及到婚姻与家庭方面的新措施,它宣称:凡是以后结婚的、离婚的等民事事务与所发生地家庭纠纷,往后政府不管了!将直接交由相关宗教机构处理和裁决。这条消息公布以后,伊拉克民众一片哗然,大家都义愤填膺,纷纷发出指责:这简直是历史的倒退,这些新的法令对于保障妇女们的合法权益尤为不利,它不但没有遏制住性侵者的嚣张气焰,反而助长了他们的恶念。如此说来,只要这些罪犯运作的好的话,只要生米做成熟饭,妇女们反而还失去了法律保护。

其实,产生这样的结果,无疑与美国的预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家都看得出来,海湾战争后,伊拉克国内各派势力纷争不断,美国则抓住时机,试图利用其宗教势力稳定局势,以凸显出临时管理委员会的合法性。不管怎么说,美国不惜以伊拉克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代价,力图来以宗教势力对政治进行干预,可见,这个被誉为尊重民权的国家真是徒有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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