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21日上午9时59分,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1日上午,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莫焕晶受审现场(图源:VCG)
2017年6月22日,浙江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火灾,造成3名儿童在内的4人死亡。保姆莫焕晶存在可疑情况。
经审查,莫焕晶初步交代了使用打火机点燃客厅内物品实施放火的犯罪事实。
2018年2月9日,浙江杭州市中院以放火罪和盗窃罪并罚,对莫焕晶判处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莫焕晶认罪,但辩称从未想过要烧死女主人等被害人。其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
5月17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当事人莫焕晶上诉一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莫焕晶及其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害人亲属到庭旁听。莫焕晶诉称有坦白情节,且“一审量刑畸重,请求改判”。
5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包括事发小区物管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在内的 9家单位索赔共计人民币1.3亿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5月28日,浙江杭州法院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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