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生气,新闻我贴上来了,而且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现在这个鲁山县检察院的微博,已经因为舆论压力删除了。
案件很简单,就是16岁的男生小赵,在鲁山县某中学上初二(这是留级学生吧,初二正常年龄应该是14岁),在暑假期间,强奸了17岁的女孩小花。

这件事情报案的时候,定性的就是强奸,强奸是重罪,是要坐牢的。

结果检察院的人却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去帮助小花走出阴影,这个举动是没错,女孩子遇到这种事,确实会有心理阴影,但是检察官不能说,因为小花走出了心理阴影,就和稀泥,让小赵写悔过书和道歉,就求得了谅解。

最后是小赵的母亲赔了8万元给小花的父母,然后双方自愿和解,也签了字,就完事了。
难道说,女孩子的贞洁,就值8万块钱吗,这女孩的父母就是为了等着拿到赔款还是几个意思,8万块钱就能谅解一个强奸自家女儿的人,虽然是个未成年人,但是16岁已经具备了行为能力,而且国家规定,16岁就可以打工了,其实已经不小了。
更过分的是,小赵的目前给检察院送了锦旗,警察院还高调的在微博晒出来了,这是在帮助强奸犯脱罪,好像很光荣似的,最后网友骂的太狠,已经删了这一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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