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冰释前嫌”这个词突然上了大陆热搜榜,但背后的故事并不像这个词听起来那么美好。
原来是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检察官也因此获赠锦旗,但细读文章会发现,这其实是涉嫌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件。
据鲁山县检察院文章透露的信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小赵暑假期间强奸了17岁女孩小花(小花也因此染上了传染性疾病)。7月24日,鲁山县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为贯彻落实“双向保护、优先保护”原则,除了对受害人,还要“最大限度地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于是深入了解强奸犯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于是,检察官将双方父母叫到一起进行和解,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
由于新学期伊始,为了让强奸犯能和同学一起开学,鲁山县检察院又赶在9月初开学之前,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奸犯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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