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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二战到底从中国掠走多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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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向帝国主义国家共支付的战争“赔款”为16亿多两白银。在所有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中,日本掠夺中国的财产最多。

中国向日本支付的第一笔具有战争“赔偿”性质的赔款是1874年琉球事件的赔款,折合银元65万元。

中国向日本第二次“赔款”是甲午战争赔款,其中包括军费折合银元为2.6513亿元;威海卫驻军费折合银元197万元;中国为支付对日“赔款”而举借外债的利息损失费折合银元3.0554亿元;赎地费折合银 元3974万元。以上四项合计折合银元6.1040亿元。

中国对日本第三次战争“赔款”是庚子赔款,支付额为银元9154万元。

据以上统计,中国在近代战争中向日本“赔款”总计折合银元7.0259亿元。

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伤亡3500多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投降后,在美国督促下,日本政府与已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开始谈判,签订了“华日和平条约”,在该条约中表明“中华民国政府”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利。当时国民党政府认为,别的大国都放弃了要求日本战争赔款的权利,中国也应有个大国的样子,不应像一些小国那样斤斤计较。不唯如此,从1931年日军在沈阳发动“九·一八”事变算起,这场长达14年的对华侵略战争,还使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推迟了数十年,这种损失更是难以估量的。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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