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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首次引例压制港独 列民族党为非法社团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2018年8月14日在香港外国记者会的午餐会上发表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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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推动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今(24日)天正式被香港政府列为非法社团,禁止该党运作,参加该党集会者亦属犯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解释,民族党呼吁市民以包括使用武力和革命在内的方法实现港独,又到海外宣称中国弱势对该党有利,已经危害国定安全,须予以取缔。

这是香港特区政府首次引用《社团条例》把一个组织定为非法社团,虽然俨如香港小宪法的《基本法》订明,港人享有结社自由,与国际人权公约看齐,而《约翰内斯堡原则》亦订明,公约保障的表达自由,只能在言论引起实时暴力才可受到限制,而民族党的言行者达此限制门坎。被禁的香港民族党,其召集人陈浩天暂时不对港府决定作出响应。

自警方建议和陈浩天提交反对意见后,港府一如预料,裁定民族党为非法社团。港府今早在宪报刊登号外公告,指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引用《社团条例》发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实时生效。不过,社团成员仍可在未来三十天提出上诉。

根据条例,任何属非法社团的干事、成员、参加集会、付款援助,提供场地举行集会、煽惑加入这些团体等,即属犯罪,刑罚包括罚款及监禁。

李家超中午前各传媒解释其决定时指出,民族党的纲领表明,要建立独立香港共和国,香港宪法须由香港民族制订,凡此种种,都严重违反《基本法》,而成立两年多以来,亦有实质行动实现其纲领,包括针对招揽年轻人的「中学政治启蒙计划」,又曾殃函海外组织和到海外联络当地组织寻求支持,透过演讲宣扬香港独立,并表明中国处于弱势,有利香港民族党的存在,形容有关做法「明显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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