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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管控办法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于近日发布有关《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打压宗教意见。以期在2018年初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后,再次对中国境内的各宗教展开新一轮严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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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这又是中共政府制定的钳制宗教信仰自由的一项政策。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强制实施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制度,限制在网络上传播宗教信息,参与此类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场所必须首先获得省级宗教事务部门的许可。而获得许可证需要具备六个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是中国公民。中国大陆许可证有效期仅为三年。禁止海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从事任何网络宗教信息服务。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宗教信息是指通过网站,应用程序,即时消息工具,网络直播或任何其他社交媒体平台,以文本,图片,音频形式推广的宗教教义,知识,文化和宗教活动和视频消息等。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除获得许可的组织或个人外,“讲经讲道实行实名制管理,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教育培训实行实名管理,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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