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宣扬港独的民族党被香港特区政府昨天首次引用法例定为非法社团后,其网页今天即已无法连接,至于脸书则仍在,但亦因此引来不少疑虑,因为条例中提供援助亦属犯法的定义存在灰色地带,分享民族党的脸书帖文或专访该党成员都可能触犯法律,削弱言论自由。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在一次集会上 2016年8月5日
禁制民族党的决定在港引发不少争议,除了取缔的「红线」过于主观以致北京政府其他「眼中钉」团体随时有被灭党之嫌外,网民和新闻界可能误堕法网。根据香港《社团条例》法例,向被定为非法社团的组织「给予援助」,亦属犯法,首次定罪可被罚款二万港元或入狱十二个月,再犯的最高刑罚将加倍,但何谓给予援助,保安局长李家超不愿正面响应,对传媒查问的具体情况,他表明,不会针对每个情况解释,强调须按实际情况和证据决定。
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是否属于「给予援助」涉及具体内容,例如邀请民族党成员演讲是否犯法,须视乎其演讲的性质是否以吸引他人成为非法社团成员为目标或给予援助等,这都要由法庭判断。
至于分享民族党的帖文是否违法,陈弘毅表示,若帖文是煽惑他人成为非法社团成员,转载或分享便属违法;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亦表示,分享帖文要考虑清楚,有可能违法,但最终须视乎事实证供,若证明有关行为在推广民族党,便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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