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简称《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官媒新华社以「党员注意!微信上这些信息不能发,严重者开除党籍!10月1日起实施!」为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一消息。
《条例》为中共党员包括网上的各种言论划下界线,发表在重大原则问题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等言论,或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可能会被开除党籍。
《条例》列明,中共党员若通过网络等方式发表以下类型的言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此外,中共党员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不得组织或参与反党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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