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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三五元,景区不脸红监管也该“红脸”

“十一”黄金周临近,景区价格又成了关注热点。此前,发改委要求各地全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据统计,截至8月29日,全国已有157个景区出台了门票降价或免费开放措施;“十一”黄金周前,还有157个景区将出台措施降低门票价格或免费开放。

不过,根据新华社的调查,截至目前,在已降价或拟降价的314个景区中,降价幅度3%以上的为29个,部分景区降幅不到5%;有的仅降3元,个别景区通过各种手段明降实不降,算下来只降1元;有的景区能拖就拖。“假摔”式降价成了部分景区的写照。 

究其原因,除了景区管理者自身面对黄金周的涨价冲动,现行价格机制对不合理定价行为约束不够外,更重要的是,景区还承担了一些“额外负担”,包括景区外资源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开支,甚至还有地方政府的公共管理开支等。收费捆绑造成了景区自身不堪重负,只得将成本转嫁给游客。

不仅如此,涨价口子的放开,不仅带来门票的持续上涨,还形成了涨价一条龙,从景区旅游商品、餐饮、住宿乃至停车费之类,各个环节都会随之效仿,游客的钱包被一再掏空,获得的却是高收费低质量的服务,也难怪有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用脚投票,在包括黄金周在内的节假日选择在家休息,或出国旅游。

面对景区“伪降价”需出台综合治本举措。必须看到的是,部分景区目前的经营,表面上看已经进入市场开发程序,但实际上依然是政府主导制。各类景区管委会一是对景点资源实行排他性管制,二是掌握了价格标准的绝对控制权。 

可以看出,目前国内景点经营的关键问题在于其两栖混杂身份,造成公益性与市场性的双重丧失,景区价格上涨本质上是垄断下的非市场行为。必须对此进行全面厘清,让景区经营踏上市场开发与政府监管并重之路。 

景区经营首先要剥离过多的政府管制与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在经营权上进行全面性的市场开放,通过吸纳更多的竞争者,让服务意识更到位的市场开发主体负责管理,并且采取“能上能下”的市场淘汰机制,定期对景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现有经营者继续“上课”还是让位。

这就涉及到政府的角色还原——从以往的资源管制者,转型为市场秩序的法治监管者,重拾一度被淡忘的“守夜人”职责,对景区进行服务标准指导、价格监管、游客权益保障等一系列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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