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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重申:居住证不涉及台湾居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调整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2日在北京重申,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一项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措施,不涉及台湾居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调整。这项政策顺民意、得民心,受到了台湾同胞的广泛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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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日上午9时,周代祥到南宁市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 资料图

国台办当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关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问题仍是两岸记者的关注热点。

安峰山介绍,自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实施以来,台商、台干、台青、台师、台生等各界的台湾同胞申领非常踊跃。在拿到居住证之后,有的台胞在火车站通过自助设备用微信支付购买了火车票;有的在机场自助购票值机,顺利乘机出行;有的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领取并激活了社保卡;有的则办理了大陆手机入网等等。

安峰山表示,我们已多次说明,台湾居民居住证是应广大台胞的需要制发的。台胞申领居住证不需要放弃台湾的身份证和户籍,也不需要具有大陆户籍;且居住证的申领完全采取自愿原则,是否申领完全由台胞自己决定,没有任何强制要求。

他并指出,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目的是为台胞提供便利。按照规定,台湾居民只要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并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就可自愿申领。在申领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会根据台胞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尽量满足其申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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