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立约有两年半时间的“香港民族党”被禁止运作,在香港和西方激起波澜。这一事件凸显出香港正面临着“法治”与“自由”、“一国”与“两制”的冲突,以及中国政府和香港当局正在发生的政策转变。
从“占中事件”到“香港民族党”
香港民族党成立于2016年3月28日,已被认定是一个非法的组织。其理论依据在于,该党党纲里的一条是建立“香港共和国”,这与香港《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相背离。另一条“支持并参与一切有效民主抗争”的党纲,以及其召集人陈浩天也曾宣称“武装革命是最后一个途径”,可见该党并不排斥暴力,甚至有可能是会成为暴力的参与者。

年轻的陈浩天是香港媒体的新焦点(图源:Reuters)
陈浩天生于1990年,自称在2014年“占中事件”(争取直接选举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中产生了香港独立的想法。当时他年仅24岁。不过他的主张和作为更为激进化、组织化,表明“香港独立运动”进入新阶段,其潜在危害性或许尤甚于“占中事件”。
在过去两年半时间里,该党在香港民间和媒体界颇为活跃,并且力图进入政坛。例如曾发起一场有2,500多人参与的宣扬“港独”的集会,陈浩天曾参选立法会,又曾前往香港外国记者会(FCC)演讲,形成较大声势。相比之下,港府的应对则有些迟钝、被动,直至2018年7月才依法将其禁止。这也是香港自1997年回归以来,首次行使《社团条例》,以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为由禁止社团运作。
值得一提的还有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已经拖延20余年。1989年2月发表的第23条表述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或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自行立法”即是让香港自己决定何时立法。然而时至今日,在2003年香港爆发回归中国后最大规模游行之后,这项立法的实现已然遥遥无期。当然,如果取缔民族党是港府厉行法治的开端,未来也有可能就23条立法再作尝试。
港府被动背后的香港困境
诸多事态都能够看到香港这座城市长期以来高度紧张的政治生态。这种政治生态的第一个特点是发达的公民社会,广泛的参政议政;第二个特点是政界、媒体、民间等等各个方面的站队、分裂、对立和斗争;其三个特点是相对局限于城市自身,对中国近年的发展成就和西方的政治乱象缺乏及时的认识;第四个特点是同时受到中国与西方两股截然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意识形态冲击。
美国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曾经以“历史终结论”而名声大噪,近年对中西方意识形态又有了另一番思考。他认为,近年全球民主运动乱象频生甚至出现“倒退”,与“身份政治”的兴起有关:“群体开始一次次地认为他们的身份——无论是民族、宗教、种族、性、性别还是其他的身份——没有得到足够的承认。身份政治不再是个次要现象,仅限于大学校园内,或者为大众媒体推动的“文化战争”中的低成本、小规模冲突提供背景。相反,它已成为解释全球事务进展的主要概念。”
由陈浩天所发起的“香港民族党”,其党纲里所称的“捍卫香港人利益,以香港人利益为本位”,“巩固香港民族意识,确立香港人的定义”等等主张来看,福山的新观点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香港与中国大陆同属一个国家,民众属于同一民族,延续同一历史,分享同一文化,却因为政治体制的不同,便要划分出新的民族。香港经受过西方政治的洗礼和建构,后来又不得不面对中国另一套政治的交接与碰撞。身处中西两种文明的“夹缝”之中,这是香港难以跳出的一种宿命。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