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星刘诗诗去了北京。此次,她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缘由,这两家企业(一家化妆品企业、另一家科技企业)在官方微信号,擅自借用自己照片宣传。这造成不好的影响,对此,刘诗诗只好起诉对方。请求法院处罚当事方如下:即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损失10万元、20万元,及维权成本合理开支各3000元。
其实,不论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借用明星图片。在网上发图片、做软文。这些事都严重侵害明星的肖像权。然许多人总侥幸以为:茫茫信息海,自己不会被发现。可是,网络透明化、迅速传播华。这种自作聪明的猫腻。明星们往往很容易察觉的,对此,他们有着强烈维护自己名誉的欲望。到时,当事方就必须为自己违法行为买单。

根据我国法律民法规定:侵害肖像权,当事方必须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但是,相对于明星有很高的知名程度,损害后果也比较大,这种赔偿常常会较高。
其实,明星对于肖像侵权,往往都比较敏感。对此,大家都是严厉打击。一、维护自己正当权益,二、为严防有人去做坏事。
2014年,有人借助袁咏仪、关之琳的名义诈骗。结果,导致许多民工上当受骗。于是,他们拉起条幅找袁咏仪、关之琳讨回血汗钱。这事一时间闹得纷纷扬扬,让这两位女星甚是苦恼。他们只好将骗子告上法庭。

还有明星吴奇隆,也遇到严重肖像侵权案。某商家擅自使用他的肖像,包装、制作海报及店招、明目张胆去销售。吴奇隆只好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维权支出113990元。
如今的刘诗诗肖像维权案,法院已经受理。被告方定要为自作聪明、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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