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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受贿案宣判 获“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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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证监会中共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9月28日,经河北邯郸市中级法院宣判,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万元。

姚刚因任职期间掌控中国股票发行大权,曾有“发审皇帝”之称;2015年11月因“严重违纪”接受调查。虽然姚刚姚刚以权谋利、受贿等数额巨大,但法院认为其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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