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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方约谈13家网络媒体:转载新闻须先获授权

北京时间9月30日,中国国家版权局约谈百度、新浪、腾讯等13家网络平台代表,要求坚持“先授权、后使用”原则,未经授权不得直接转载,且主动标明作者及来源,且不“歪曲篡改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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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加强对网络管控(图源:VCG)

根据中国国家版权局微信公号公布内容,此举是以7月间中国相关单位联合展开的打击侵权“剑网2018”专案行动,作为执法依据。

公布内容提到,中国国家版权局共约谈趣头条、淘新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百家号、微信、东方头条、北京时间、网易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腾讯新闻等13家网络平台代表,针对专案执行时发现的突出问题作出要求。

根据公布,中国国家版权局要求这些业者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确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具体要求包括,若直接转载传统媒体作品,要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中国著作权法基本原则,未经授权不得直接转载他人作品;依法转载时要主动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来源,不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

此外,若是用户转载他人的作品,也要确实强化用户管理,须在显着位置提示用户“遵守著作权法,不违法转载他人作品”;且要有效防止用户未经许可违法转载他人作品、洗稿等侵权行为;对多次侵权被投诉的用户,应采取列入黑名单、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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