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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哪位女生得了低分就随便诬告老师在电梯里性侵

就说多年前某日只有该女生和该老师(甚至不必是男性,同性性侵也很普遍)同乘电梯一分钟,因此无目击证人,该老师试图捏该女生屁股,构成性侵。

按照无限扩大化的metoo批斗原则,无需证据,只要有人控诉,就算性侵成立了。多年前是否真地同乘电梯,估计绝大多数人都记不得了。如果老师被开除,这样报复多么容易?

同样的例子可以适用女下级男上级,未成年男学生和女老师,甚至同性之间,不壹而足。只要有人诬告,虽然不能在法律上定罪,但足以毁掉另一个人的声誉,工作和前程,大家想想这要是形成惯例会多么可怕。这也是程序正义是必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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