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将至,不少人选择网络预订火车票、住宿、景区门票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日(9月30日)发出提醒告诫书,规范在线旅游平台价格行为,并提醒各平台明码标价,不得虚假优惠折扣,或声称“全网最低价”但价格标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提醒各在线旅游平台,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经营,主动维护良好的在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销售相关商品和提供服务,要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标示商品价格等有关情况。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避免误导消费者。
提醒告诫书列明了13项不得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如,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或服务,未执行政府定价或超出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标准和幅度制定商品或服务价格; 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虚假优惠折扣,如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使用不实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声称“特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等,但价格标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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