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颁发给艾利森(James Allison)和本庶佑(Tasuku Honjo)引发诸多争议,上一篇诺贝尔奖解读已有一定介绍,这里对整个事件进行进一步剖析。
首先看,两位科学家获奖理由,“通过抑制免疫负调节因子而实现癌症治疗”,英文原文“for their discovery of cancer therapy by inhibition of negative immune regulation”。这句话很简短,也很清晰,没任何歧义,三个关键词,“免疫负调控”、“抑制”和“癌症治疗”。
故事需从CTLA-4分子说起。
1987年,法国免疫学家戈尔施泰因(Pierre Golstein)等首先找到CTLA-4,推测其具有免疫激活功能,没错,他们认为CTLA-4是一种免疫正调控,为什么?当时主流思路就是如此。1992年,美国免疫学家林斯利(Peter Linsley)等进一步用实验证实,戈尔施泰因说得对。如果说,戈尔施泰因自己挖坑的话,林斯利把这个坑挖的更大。假设这个思路正确,那么CTLA-4会怎么应用于癌症治疗呢?“强上加强”策略,就是通过强化CTLA-4活性使免疫细胞活性更强来杀死癌细胞,结果会如何,自己想。因此,他们的发现与今天颁奖主题负相关。
此时,两位著名科学家登场亮相,布卢斯通(Jeffrey Bluestone)和艾利森,他们于1994年用实验纠正以前的错误结论,证明CTLA-4是一种负调控因子,主要发挥抑制免疫细胞活性。从那时起,CTLA-4研究开始走向正途。然而,遗憾的是布卢斯通等众多免疫学家关于CTLA-4应用时却走向另一条路,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大家知道,自身免疫疾病与免疫活性过强有关,所以抑制免疫活性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策略,而CTLA-4正好发挥抑制作用,多完美思路,好了,又一大拨免疫学家跳坑里了。此时,第一个关键词“免疫负调控”出现,另外两个没有。
只有艾利森脑洞大开,想到“负负得正”策略,既然CTLA-4抑制了免疫细胞活性,那么进一步抑制CTLA-4活性实际上等同于激活免疫细胞,而激活的免疫细胞就可杀死癌细胞,最终实现癌症治疗目的。这个策略是否行得通呢?需用事实说话。艾利森说干就干,立即召集学生们启动这一计划,结果和预期基本相符,小鼠模型显示,抑制CTLA-4活性可杀死癌细胞。1996年,文章在杂志《Science》上发表,题目叫“Enhancement of antitumor immunity by CTLA-4 blockade”。看题目就知道,完美契合今年诺贝尔奖主题,“CTLA-4”就是那个负调控因素;“blockade”,中文意思阻断,也就是“抑制”;“antitumor”,抗肿瘤。“太完美了”。因此说,今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主要就是授予这篇论文,而艾利森是这篇论文通讯作者,也就是主要贡献人。
这篇论文价值在于改变了当时免疫治疗策略。当时主流观点是寻找免疫激活因子,然后进一步激活(强上加强)应用于癌症治疗,效果不甚理想;而这篇文章则反其道而行之,效果反而更好。
尽管艾利森在小鼠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但这仅仅是起步。为何这样说呢?提到癌症治疗,每年文章不计其数,可说汗牛充栋,报刊杂志也充斥着重大突破,几乎天天爆出癌症有望“被攻克”的新闻,当然这些新闻过段时间就销声匿迹,新的“突破”又来,称得上“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最终癌症治疗如何呢?基本上原地踏步,几无进展。所以,艾利森接下来需要用临床实验来证明疗效,毕竟他的发明不是为小鼠治疗癌症。
艾利森随后遇到巨大挫折,大公司根本不愿采用他的建议,最后一家小公司美达莱(Medarex)慧眼识珠,启动抑制CTLA-4治疗癌症临床试验,最终于2011年,CTLA-4单克隆抗体被美国FDA批准用于晚期黑色素瘤治疗。客观上讲,CTLA-4单抗临床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对大多数肿瘤基本没效果。因此,如果这个领域仅仅CTLA-4这一种分子可用的话,最终也就和其他癌症“重大突破”一样,慢慢被人淡忘,幸运的是另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本庶佑助了一臂之力。
早在艾利森1996年重大突破之前,本庶佑就开始寻找免疫抑制分子,并于1992年首次发现PD-1,中文全名“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从名字就可对它功能略知一二,PD-1是让免疫细胞死亡的,自然就是抑制作用。从而这个角度出发,PD-1是第一种免疫抑制分子(尽管比CTLA-4发现晚,但抑制作用确定的早)。因此,本庶佑从一开始就找对了方向,当然PD-1的抑制作用最初只是推测,直到1998年才用实验完美证实。当CTLA-4在癌症治疗中崭露头角之时,其他类似分子自然也进入视野,PD-1首当其冲,成为第二个被选做“通过抑制免疫负调节因子而实现癌症治疗”策略的分子。事实证明,这次选择更为成功,PD-1单抗临床效果远远优于CTLA-4单抗,并于2014年开始先后被FDA批准应用于多种肿瘤治疗,真正使该领域迅猛发展。自然,除了CTLA-4和PD-1外,又陆续发现一系列免疫抑制分子,也被应用于临床实验,部分证明具有重要的治疗效果,个别甚至优于CTLA-4和PD-1,但问题在于原创性大大降低。
综合上面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艾莉森首先提出了理念,并以CTLA-4为例证实这一设想的可行性;本庶佑发现第一种免疫抑制分子PD-1,并在随后应用中显示出更好的临床应用价值,两位分享合情合理。
如果还是不清楚,我们下面做个简单类比——吃螃蟹。
艾莉森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通过实践告诉你螃蟹能吃;本庶佑是第一个发现螃蟹的人,并且他发现的这个螃蟹比艾莉森第一次吃的螃蟹更好,自然成为更广泛食材。具体接下来螃蟹制作流程,做出各式各样的螃蟹食谱,或者找到比本庶佑当初发现的螃蟹还好吃的素材,这些都已经没当初那么重要了。在吃螃蟹历史上,艾莉森是奠基人,本庶佑是关键人,自然值得分享诺贝尔奖。至于你做螃蟹手艺好而获得顾客赞誉、生意红火,因此挣了大量钱财,并享誉螃蟹烹饪界,但这都不是原创性贡献了。固然可以说,没有后续这些厨师的努力和推广,螃蟹界不可能这么红火,但你别忘了,没有首次吃螃蟹(1996年尝试),没有第一只好螃蟹(1992年PD-1发现),大家根本不会想着去做螃蟹,该领域的大多数人最高成就也就是小龙虾厨师而已(假定传统理念认为龙虾更好吃)。
话再说回来,具体到诺贝尔奖,以前许多实例证明了理念的重要性,这里只举两例。屠呦呦先生证实青蒿素可治疗疟疾,但青蒿素工业化与屠呦呦无关,没有青蒿素工业化也就不可能大规模推广和应用,也就无法治疗那么多疟疾病人。然而,青蒿素荣誉只给屠呦呦,而没有生产者啥事。再比如,高锟先生于60年代首次提出光纤概念,然而90年代高琨也没有直接参与光纤生产和产业化,但最终诺贝尔奖只给高琨,光纤生产贡献者也没分享,其实后者贡献也十分巨大,没有高质量光纤,高琨的发现只能束之高阁更多年。所以,诺贝尔奖只颁发给提出理念或首次发现的人,而发扬光大的人则大部分无法分享这一荣誉。
为什么,这就是诺贝尔奖的颁奖规则。因此,如果今年颁发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给“通过抑制免疫负调节因子而实现癌症治疗”这个主题,一人独享,艾莉森唯一人选(艾莉森已几乎囊括所有医学大奖);两人分享,艾利森和本庶佑最佳组合;三人分享?对不起没有合适组合。这就是笔者一次比较看好艾利森、或艾利森和本庶佑的原因所在。
最后关于诺贝尔奖再谈三点。
关于公平性。诺贝尔科学奖是目前所有科学奖中最公平的,这也就是它保持世界第一大奖原因所在。
关于严格性。一次颁给不超过三人确实显得苛刻,不近人情,然而这是原则,也恰恰这条原则使诺贝尔奖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大家试想,诺贝尔奖1次颁发给100多人,十几年下来上千人,这还有什么吸引力。NBA总决赛只有一个FMVP(库里每年很受伤),足球界每年只有一个世界足球先生,多了权威性就受影响了。而且诺贝尔奖就是一个奖项,获得固然开心,未获也应泰然处之,毕竟科学目的不是为了获奖。
关于替代性。有人认为诺贝尔奖已不适合时代步伐,会被历史淘汰云云,我也不知道谁给他们的勇气,不会是梁静茹吧?
当前已是奖项满天飞的时代,诺贝尔奖的奖金数额目前也非最高,但仍当仁不让占有世界科学第一大奖宝座是有他原因所在,那就是上百年的积累和沉淀。
大家一直诟病诺贝尔奖理由之一是没有设立数学奖,由于诺贝尔已去世,历史无法更改。瑞典已为此进行了弥补,设立克拉福德奖(The Crafoord Prize),包含数学,并且评奖方方面面与诺贝尔奖毫无差别,结果如何呢?克拉福德奖知名度甚低。所以说不是没有“诺贝尔”级别数学奖,而是大家非得强求把数学奖冠名诺贝尔才行,问题是怎能随便修改别人遗嘱呢?
其他奖项如何呢?实际上存在感也不一般,像新设立的科学突破奖,奖金又高,又不限制人数,大家应该满意才对啊。问题是2014年癌症免疫治疗也仅授予艾利森一人,此时网上也没人说科学突破奖不公。此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沃尔夫医学奖等也都只授予了艾利森一人,也没人质疑这些奖项的不公,怎么独到诺贝尔奖,质疑声鹊起呢?唯一解释就是诺贝尔奖知名度高,可以刷刷存在感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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