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3日,中国官方公布女星范冰冰涉“阴阳合同”案,令其补交巨额罚款才能免除牢狱之灾。而网民则呼,“当年的刘晓庆坐牢坐的好冤”。

范冰冰(左一)和刘晓庆(右一)亲昵合影(图源:VCG)
范冰冰自今年5月起,卷入阴阳合同及逃税风波。不少网民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觉得范冰冰避税后只须补缴税项,而无须面临任何刑责,认为其中欠失公允。
有网民则以刘晓庆为例,认为两人当年卷入逃税漩涡后,曾被判刑入狱,反观范冰冰以罚钱了事,直呼“刘晓庆坐牢坐的好冤”。
刘晓庆同样也是中国女演员。当年税务机关调查指出,刘晓庆和她的公司,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6美元)。2002年7月,刘晓庆被逮捕;2003年8月,被取保候审。刘晓庆在监狱中共呆了422天。
有网民直言,“新税法救了范冰冰一命”。
中国专家称,“逃税罪”取代“偷税罪”是范冰冰免除刑责关键。公开资料显示,此前中国刑法中适用的偷税罪于2009年2月28日被修改为逃税罪。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