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虞海燕与其妻受贿超过半个亿,在落马一年多后,他在甘肃银行有一张近500万的存单,被一银行员工查到并盗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披露了这一消息。判决书显示,为某银行员工的周某因利用职务便利盗窃虞海燕的账户存款而获刑。
2017年12月,周某对多名甘肃省落马高官在甘肃银行的账户进行查询。2018年初,周某查询到虞海燕在甘肃银行的账户号有一张定活两便存单,账户内有资金491.8698万元,利息20.1592万元。
周某发现这笔钱后,心生贪念,欲将巨款据为己有。他从银行系统网上查到虞海燕的身份证号和照片,通过微信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2018年3月12日,周某骗得同事梁某的授权,对虞海燕的存单进行密码挂失,但未能及时进行密码重置。后又骗得会计主管张某的授权,对该存单进行了密码挂失操作。
梁某看到张某又为周某授权,心生疑虑,遂汇报给相关人员。次日,银行方面报案。
根据判决书,周某在被发现盗窃行为后,曾谎称其系他人指使,并烧毁虞海燕的假身份证。
法院认为,周某通过事先查询、准备假身份证创造条件,并着手实施密码挂失等操作,构成盗窃罪。未达到目的,属盗窃未遂。加之“未给客户造成实际损失”,周某被轻判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虞海燕于去年1月落马,去年6月被双开。今年7月18日,长虞海被以受贿罪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虞海燕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追缴,上缴国库。
1998年至2016年,虞海燕利用担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厂长、总经理、董事长、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甘肃省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其妻李岩华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6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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