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9月起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在立法院答询时表示,台人须申报,否则将处罚,虽然没有立即除籍问题,不过,一旦中国大陆加料说领居住证可成为中国大陆人,届时将提出立即除籍条款。

陈明通日前在与台商座谈会上曾表示,申领居住证并不会有立即除籍问题。
10月8日报道,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邀请台陆委会等部门,就“大陆推行居住证进行业务报告与备询。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表示,“针对后续因应居住证的作为,目前陆委会、内政部、法务部看似不同调,法务部较为严格,而陆委会则能放软就放软,试问如何确定申请居住证的台人都有申报”。
陈明通答询,关于申报,科以义务,否则予以处罚。至于申报方式,陈明通说,可能采取临柜,也可配合网络,或者手机用APP来申报。
陈明通进一步说,“申报有三个层次的作用,未来研拟限缩部分公民权,包含不得选立委、县市首长、当职业军人等机敏公职,此外,透过申报也可建立备援机制(RESCUE SYSTEM),一旦灾难发生,得以快速掌握台人在中国大陆的状况,再者,也可借此向台人推广台湾好的政策”。
刘世芳建议,“中国大陆利用经济手段行政治统战,糖衣下面隐藏毒药,一旦上钩,就是中国大陆国民,有很多人觉得陆委会限缩程度不够,比如对于‘中华民国’的忠诚度就很难检测出来,难以评断真心或假意,若陆委会态度不明,恐丧失即时处理‘国家’安全的黄金时间,酿成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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