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失踪”三个月后,被罚款近9亿元人民币,免于刑事处罚,该消息一出炉,再次震动中国大陆。崔永元进一步爆料,称他向中国国税总局举报后曾遭执法部门“抄家式”报复调查。

崔永元对范冰冰处罚结果似乎并不满意(图源:VCG)

因偷税漏税,范冰冰被罚8.8亿元人民币(图源:VCG)
崔永元于北京时间10月7日发表《一声长叹一声雷》的长文,暗指上述部门涉嫌包庇范冰冰。
在这篇长文中,崔永元称自己曾三次前往税务总局举报电影《大轰炸》和范冰冰影视作品主要投资者华谊兄弟,并提供“阴阳合同”等相关证据的始末。

崔永元表示,自从他上税务总局举报事件后,上海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就对他参与的所有公司彻底侦察,也对他的前助理不断询查,彻夜询查。他表示,自己知道事出原因,并指“参与这次大欺诈的既有演艺界大腕,也有上海经侦的警察”。
崔永元写道:
“曾经当着我的面,他们喝两万一瓶的酒,抽一千一条的烟,几十万的现金用个书包就提走,我的危险来自四面八方。”
在文中,崔永元除暗批范冰冰,也将矛头指向外传与他有过节的导演冯小刚、作家刘震云,以及华谊兄弟创办人王中军兄弟,指他们至今不思悔改。
实际上,对中共如此处理范冰冰还有很多人表示不满,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就是其中之一。
陈中华认为,范冰冰逃税案处理结果,是在侮辱公众,践踏法律。
陈中华表示:范冰冰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片酬的巨额税款,名下的企业长期偷税漏税,中国税务机关应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范冰冰常年逃税漏税怎么能叫初犯,她这么多年一直在逃税,只是初次被查而已,叫初犯完全是在偷换概念。范冰冰逃税案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定性和量裁也不应该是由税务机关作出,应该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的法官庭审判决才能下结论。
陈中华强调:“我觉得她(范冰冰)是明知故犯。要在30年前估计范冰冰即便不被枪决也会把牢坐穿,即便十年前补缴罚款也会坐个五六年吧,可是如今却一天也没坐,这是不是间接‘纵容富人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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