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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消除见义勇为的后顾之忧?

路遇老人受伤倒地,你扶不扶?怎么扶?这大概可列为互联网上最困扰人的问题之一。今年国庆长假期间,衢州三个00后少年给出了他们的答案:一边摄像留证据自证清白,一边扶起了86岁的老太王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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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事后看这几位少年的担忧有些多余,因为老人第一时间当着家属和警察的面,就说是自己摔倒的,这三个小娃是救人。可是恐怕没有旁观者会苛责少年们多此一举,如果换位而处,我们遇见这样的情形去救人,能拍视频一定也会拍,惟恐此后有纠纷说不清楚。​

见义勇为做好事,却要用如此谨小慎微的方式,不得不说有些心酸。每次讨论这类话题,人们都会提及南京彭宇案。彭宇到底有没有撞到老人,真相至今没有共识,但留在很多人心目中的“教训”则是有高度共识的——如果在扶老人中被讹诈,当事人会有口难辩,司法公正也未必会站在自己一边。​

这种恐慌情绪在现实和网络蔓延,刺激了人们趋利避害的本能。看见身陷困境的老人赶紧绕道走,都变成情有可原的事,而且不用面临道德拷问。显然,这样的情形是一种社会文明滑坡,应该想办法扭转而不是放任。三位少年“边拍视频边救人”最值得称赞的,是他们通过自己的行动证明,在见义勇为和自我保护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矛盾,还是有兼顾的可能。善良的人不能因为担心被讹诈而变成一个冷漠者。​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不是所有的危急情形都有条件拍视频留证据,问题的关键,还是如何消除大家的后顾之忧。这方面,法律层面其实已经有所努力。比如去年新实施的民法总则中,新加了“好人法”条文,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在法律层面鼓励见义勇为,保护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好心人。当然,法条的生命力在于落地,需要在具体案例中展现法律的公正力量。一个负面案例所留下的损伤很难修复,民心的转变,有赖于司法正义的持续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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