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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组建民间“标会”3年吸金近6亿,受害人达1869名

从2012年至2015年间,犯罪嫌疑人邱某与自己的丈夫组建民间“标会”,通过家族式的经营,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不断向身边的亲戚朋友或者是同村的人鼓吹“标会”活动所带来的巨大利益。随着下线发展越来越多之后,他们逐渐将“标会”活动发展到了周边的晋江、厦门等地,先后向社会非法吸收“入会款”将近六亿元人民币,受害人达1869名。2015年5月,“标会”倒闭,邱某夫妇向公安局投案。2016年1月,石狮市检察院审查案件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邱某夫妇提起公诉,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其丈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

检察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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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官吴美满说法概述

民间“标会”运作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法律保障,实际上严重依赖会头的责任心和会员的自觉性来维系。责任心和自觉性一旦下降,就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并引发经济风险。民间“标会”这种以会头为中心、一损俱损、缺乏信用与担保的融资模式,其风险和收益的价值平衡,值得每个人好好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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