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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申请绿卡新规 个人收入要超过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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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祭出新规定,凡是申请绿卡的移民必须证明,他们的收入至少要达到联邦贫穷线的125%以上,即2018年个人收入为1万5200元(约台币45万),且不会依赖政府福利。

美国国土安全部表示,家庭收入水平超过联邦贫穷线250%的移民,即2018年为3万350元,就更有希望获得绿卡。多数移民如果可找到一个收入超过贫穷线125%的美国公民资助,就可绕过这项规定;而新规定则是考虑移民和提供资助的美国公民双方的收入,两者都是审批绿卡时的考虑因素。

如果低于联邦贫穷线的125%,就无法通过「公共负担测试」,申请绿卡就不予受理。新规定还建议,申请被拒的移民需缴纳1万元的保证金,以免去「公共负担测试」。若移民开始用公共福利,政府将支取保证金。但若移民永久离开美国或是成为美国公民,1万元保证金则会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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