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北大教授孙东东的标准,五年来坚持不懈地和电信运营商过不去,坚持“公益诉讼”不动摇的陈书伟先生(相关报道见今日《南方都市报AⅡ•深圳读本》)就是一个神经病,是典型的“偏执型精神障碍”。
这类神经病病人一般有三大病征----―第一,这种人特拗,特固执。电信运营商侵犯用户利益,这种事屡见报章,特别是一些“霸王条款”,是典型的店大欺客没商量,一般人遇到这种事,除了认倒霉还得认晦气,最多也只能在肚子里骂一个字,这个字和陈书伟填在给法院的上诉书中的那个字基本一样,不过自周星驰电影流行以后,这个字有了一个改良的“洁版”。陈书伟这样的偏执狂,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们会执着地做一件事,这件事我们平常认为不值得去做但其实又希望有人去做,他们搭进去自己所有的时间和金钱,就是为了要个说法。这种不计投诉或诉讼成本的人,往往正是用自己巨大的成本甚至牺牲唤起公众对自己利益哪怕是丁点儿的利益的重视。
第二,这种人特别相信和敬畏法律。他们不接受劝解、和解甚至道歉,而一定要通过走完完整的法律程序来证明自己执着的价值。拔高一点,他们还真有点鲁迅赞扬过的“舍身求法”的“脊梁”风范。具体到陈书伟,五年来提起诉讼300多次,这说明他相信法律,甚至相信到了偏执的地步,由此也可以认定他是敬畏法律的。
第三,这种人颇耐繁剧,耐心超人。陈书伟为指导全国消费者有效维权,写下了13万字的小册子,这些文字不是一般的文字,是让电信运营商感到紧张的文字,让牛气冲天的电信运营商感到紧张,说明这13万字,不仅文字上有功夫,文字外的功夫也相当了得,陈书伟没有耐心,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为什么一个相信法律、敬畏法律的陈书伟突然对法官大不敬呢?为什么一个很有耐心、文字能力也很强的陈书伟会放弃自己的优点却只用一个字来言简意赅地对法官表示大不敬呢?
用北大孙东东教授的观点,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陈书伟已经从一般的神经病变为超级神经病了。
陈书伟用一个字换来了15天的拘留处罚,现在他又为自己被拘留一事开始了也许是更漫长的诉讼旅程。在此期间,我们不妨缄默,因为过多的评论可能会干预到司法的公正运作。
我们对陈书伟有一点担心,就是他在为自己被拘留讨说法的过程中,他过去坚持了五年的公益诉讼会不会中断进程。因为作为电信用户,我有一个卑微的念头,就是希望陈书伟胜诉后自己能沾点光,起码少受一些损失。即使陈书伟败诉了,电信运营商确实没有多贪多占,我们也落个明白,省得心里老不踏实。
最后必须强调,陈书伟在法律文书中用“操”字是不对的,尽管现代词典对“操”字的八种解释都无涉粗话。不过,陈书伟用了这个字以后倒是证明了一个事实,我们的法院行动是迅速的,效率是蛮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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