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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民企改革重任一肩挑 刘鹤艰难上演左右互搏



据消息,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国企改革座谈会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鹤要求中国国企以“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胆务实向前走。分析指,“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措辞令人印象深刻,表明中国高层有了断指的决心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企改革或将面临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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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鹤既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也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两种看似对立的角色考验着刘鹤经济多面手和综合协调的能力(图源:Reuters)

国进民退喧嚣中 国有企业“一指”怎断

这次刘鹤召开的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适逢中国舆论场上关于国进民退话题讨论渐渐平息之际,但舆论对国进民退的忧虑并未随之消褪。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的陈旧问题,但在中国经济转型以及中美贸易战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更具有了紧迫性和现实意义。

刘鹤在座谈会上表态说,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的关键阶段,也是改革乘数效应最大的阶段。

这句话透露出来的信息是,现在国有企业改革已经不是在桌边清谈议论的时候了,而是需要尽快付诸行动;此时改革,比拖延改革对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乘数效应更大,如果时机捕捉不到的话,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

然而,国有企业改革从提出至今成效不彰,牵涉到的各种利益纠葛错综复杂,需要改革之处也是千头万绪,究竟从何着手实则是国有企业改革从纲领到行动的首要问题。

此次刘鹤在座谈会上称要以“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决心来推动,可见中国政府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已经从漫无目的的走走停停、左右试错开始要集中一点进行突破。

分析认为,从座谈会的内容可看出中国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推动市场化。

会议布置了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六大任务”,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包括: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有效划分企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保护各类所有制产权的合法权益;市场化经营,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国企改革并不是问题全部

实则,对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国有企业改革并非问题的全部。与之相对的另一面是,中国存在规模庞大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数量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他们贡献了中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经济总量,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更为现实的是,在中国政府金融维稳、紧缩信贷、强力清理所谓落后产能,以及中美贸易战愈益升级的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和经营不善的问题愈益暴露出来,已经构成了系统性经济风险,更何况,由此可能引发的大规模失业更是可能将危险外溢到政治领域。

巧的是,刘鹤不仅是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组长,还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两种看似对立的角色集于一身,考验着刘鹤经济改革多面手和综合协调各方行动的政治能力。



早在北京时间8月20日,刘鹤在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即曾要求,对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还表示,要对中小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强调强化货币信贷政策传导,让被国有企业占用的大量信贷资源流向中小企业。

然而,这一切并不容易。

现实是,在中国经济蛋糕的成长日益减缓的情况下,中小企业面对的不仅仅是国有企业占用大量信贷资源、以及在某些利润巨大的行业和领域半垄断乃至垄断的地位,还要面对大型民营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挤出效应。

对于刘鹤来说,一方面是国有企业改革要“断指”,要推进市场化改革方向,另一方面,是要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顾及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如何找到这两种看似对立又相互纠绕的改革的公约数,在同一套话语体系和现实基础下共同推进,可能是中国经济改革不偏废其一的选择。

国有企业改革能走多远?

现实是,国有企业具有政治属性,民营中小企业是在市场环境中成长的,因而两者的话语体系并不完全一致,改革逻辑因而也并不全同。在中国,国有企业被视为中共“党的执政基础”,因而国企中普遍存在中共党组织。这一政治现实实则是国有企业改革绕不开的难题。

这牵涉到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架构。不同于民营企业,集政治与经济两种性质于一身的国有企业,其法人治理架构设置必更为复杂,中共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也许还要加上中共一直在推动的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往往并不容易划分得那么清晰,特别是中共党委在国企管理中应该发挥何等作用,是国企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

此次座谈会称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但在中国现实舆论场下,在国企改革中频繁强调中共“党的领导”,让舆论怀疑国企改革究竟能不能真正的市场化?是不是意味着某一级党组织或者某一些党组织领导人可以越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去干预企业的管理或者干预企业的决策,这一点不说清楚也很容易引起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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