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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利厅:结束防汛应急响应,做好堰塞湖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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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沙江堰塞湖险情变化,按照《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10月14日14时,省防指决定结束10月11日16时30分启动的IV级、10月13日18时30分启动的III级防汛应急响应。省防指要求各相关部门继续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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