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赵安秀,郭兴梅,钟容元,张翠英,肖建芳一行五人自发到涪陵看守所看望公民潘兵。
下午2点左右到达看守所窗口,对工作人员提出为潘兵上钱的要求。一男性穿保安服工作人员,询问我们身份。我们告之与潘兵是朋友,此人说只有亲属才能上钱。
我们据理力争说,其他看守所都能上钱,为什么唯有你们看守所不能上钱,有何法律依据。在此情况下,他询问我们有几人,并收了郭兴梅与钟元容的身份证,随即关闭窗口。
我们都以为他去请示上级。几分钟后出窗囗出来一穿公安治服的女民警,冷冰冰的告诉我们,不能上钱。
无奈我们只能离开。难道涪陵看守所是法外之地吗?



公民钟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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