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张扣扣除夕杀人案惊动中国,这都缘起22年前的一场斗殴。事后,他的父亲张福如向汉中市南郑区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同时,也提出司法赔偿申请。

张扣扣本人照片(图源:@直播陕南)
北京时间10月19日,据中国国家通讯社新华社消息,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依法驳回申诉人张福如对原南郑县人民法院(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提出的申诉,对其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并向其送达了驳回申诉通知书和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
1996年,陕西汉中张扣扣母亲被王家人打死。王家三子王正军因故意伤害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共赔偿张家9,639.3元人民币。
2018年2月17日,汉中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2月15日发生在汉中南郑区新集镇的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投案自首,案件成功告破。此案已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因对王正军故意伤害不服,2018年3月30日,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向汉中市南郑区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并提出司法赔偿申请。
2018年7月31日,张福如以“原审判决定案证据不确实、充分,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应予排除;认定王正军犯故意伤害罪定性错误,王正军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等为由,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同时,张福如向该院申请国家赔偿。
对此,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原审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判决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并无不当;审判程序合法。
对张福如申请国家赔偿,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此前判决书确定的民事赔偿款项王正军已履行完毕,张福如已经领取了全部赔偿款,故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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