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0月20日,为落实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3、2017年缴纳个税人数为1.87亿人次(3500元/月为门槛)计量,2018年10月1日后上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缴纳个税人数只有6400万人。本次专项抵扣后,月收入在万元以下的基本不再缴税。
而根据相关统计,2016年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年度收入12万以上的个税申报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重在3-8%,考虑到全国情况,预计全国万元月薪以上的人数将小于上述比重下限,保守估计在2%附近。2017年全国就业人数为7.7亿人,大致估计万元月收入以上人数约有1500万人,即经过本次专项扣除后(万元以下月收入人群免税),未来缴纳个税的人数将从6400万人降低至1500万人,又将有近5000万人进入免税范畴。
专项扣减后新进入免税区域的5000万人合计人均增收在0-300元/月之间,经过本次扣减后,合计年度增收在1800亿以内。(5000万人次*300元*12个月)。
而对于依然在万元以上收入门槛外的1500万人,专项扣减后享受的增收幅度更大,预计平均在500元/月附近(按照10%税率估算),合计增收约900亿元。(1500万人次*500元*12个月)。
合计上述两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后,纳税人数将进一步降低,预计从6400万人次降低至1500万人次。
可以令先前的6400万纳税人(5000元月收入门槛)再度增加收入,合计增加总收入约在每年2700亿附近。
4、假设这新增的2700亿减税额均用于居民消费支出,预计对社会零售总额的影响幅度在0.3-0.4个百分点附近。
2018年10月20日,为落实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暂行办法明确减免细项目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
如,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支出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的门槛较低,万元以下收入的纳税人有望迎来“零纳税时代”。
二、个税改革各项措施实施预计年度降税总量在2700亿附近该征求意见稿所提及的专项抵扣部分,合并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税起征点提高以及个税税率调整,我们预计城镇就业人员大致合计减免税收在1000-2000元范围。
根据2018年5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城镇就业人员为4.2462亿人,按照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给出的比例计算,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约为1.87亿人,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约为6400万人,将减少约1.23亿人。
2017年缴纳个税人数为1.87亿人次(3500元/月为门槛)计量,2018年10月1日后上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缴纳个税人数只有6400万人。本次专项抵扣后,月收入在万元以下的基本不再缴税。
而根据相关统计,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年度收入12万以上的个税申报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重在3-8%,考虑到全国情况,预计全国万元月薪以上的人数将小于上述比重下限,保守估计在1-2%之间,2017年全国就业人数为7.7亿人,大致估计万元月收入人数只有1100-1200万人,即经过本次专项扣除后(万元以下月收入人群免税),未来缴纳个税的人数将从6400万人降低至1100-1200万人。又将有近5000万人进入免税序列。
专项扣减后新进入免税区域的5000万人合计人均增收在0-300元/月之间,经过本次扣减后,合计年度增收在1800亿以内。(5000万人次*300元*12个月)。
而对于依然在万元以上收入门槛外的1500万人,专项扣减后享受的增收幅度更大,预计平均在500元/月附近(按照10%税率估算),合计增收约900亿元。(1500万人次*500元*12个月)。
合计上述两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后,纳税人数将进一步降低,预计从6400万人次降低至1500万人次。
可以令先前的6400万纳税人(5000元月收入门槛)再度增加收入,合计增加总收入约在每年2700亿附近。
三、个税减免综合措施预计对社零增速提振约0.3个百分点假设这新增的200亿减税额均用于居民消费支出,2018年中国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为40万亿元为预测计量标准,则额外增加幅度约0.7个百分点。
考虑到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共享受上述减税总额,因此对于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影响会小于上述测算,按照中性估计,我们预计专项扣减方案政策对于社会零售总额的影响幅度在0.3-0.4个百分点附近。
减税政策将有效提振国民经济消费信心,挺高消费能力,对于宏观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提振作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