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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达广场在红领巾印广告罚34万

山东省菏泽开发区的万达广场上个月在红领巾印广告一事引发争议,并因此遭重罚人民币34万4700元(约合新台币155万元)。红领巾在中国大陆是一种光荣象征。

据报导,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红领巾、小黄帽在丹阳路小学发布商业广告,处以人民币34万4700元罚款,并责令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菏泽万达广场将于11月16日开业,公司因此定制了2000条红领巾和2000顶小黄帽,分别在上面标示「菏泽万达广场11月16日盛大开业」等字样及商标图案,并于9月底在菏泽开发区丹阳路小学的一场活动中,将300顶红领巾和300顶小黄帽发给现场小学生。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许多批评声音。据北京新浪网,有大陆网民说,「我们国家的红旗,是用『先烈的鲜血染红的』,而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可以这样在这么严肃的红领巾上做广告的吗?愚昧!」

大众网则引述「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说,「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在红领巾和小黄帽上印制商业广告并在校园发放,不仅干扰学生的学习,并且「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人生的价值取向和心理成长,损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违反中国广告法多项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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